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0年,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啟動實施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項目,圍繞省域優勢特色主導產業,聚焦一個優勢特色品種并突出重點縣市,全產業鏈開發、全價值鏈提升,打造一批結構合理、鏈條完整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截至2021年6月,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支持建設100個全國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涉及31個省(市)、647個縣(區)。其中,綜合產值超100億元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達80個,福建食用菌、江西鄱陽湖優質稻米、山東設施蔬菜、湖北小龍蝦、四川晚熟柑橘等8個產業集群的綜合產值均超過500億元。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圍繞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扶持的原則,按照全產業鏈開發、全價值鏈提升的思路,選準優勢特色主導產業,集中資金資源,著力解決好產業發展中的瓶頸制約和關鍵環節,打造一批結構合理、鏈條完整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主體投入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調動經營主體的積極性,以經營主體投入為主,發揮政府扶持引導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
——堅持全產業鏈打造和突出重點相結合。按照全產業鏈建設,推動生產、加工、流通一體化發展,資金支持聚焦重點區域、重點環節,推動優勢特色產業做大做強做優。
——堅持省域統籌和市縣抓落實相結合。實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以省為單位統籌規劃實施,專班化推進,市縣負責具體項目實施,著重抓好落實,形成推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的合力。
支持建成一批年產值超過100億元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推動產業形態由“小特產”升級為“大產業”,空間布局由“平面分布”轉型為“集群發展”,主體關系由“同質競爭”轉變為“合作共贏”,形成結構合理、鏈條完整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使之成為實施鄉村振興的新支撐、農業轉型發展的新亮點和產業融合發展的新載體。
(一)加強優勢特色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立足市場需求、資源稟賦、生態條件和現有基礎,提升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化、標準化、商品化生產水平,打造標準化的“原料車間”。加強優良品種選育和推廣,優化品種結構。推廣適應性廣、實用性強的綠色技術模式,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
(二)大力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加工營銷。支持農產品倉儲保鮮、烘干、分級、包裝等初加工,推動產地型冷庫及預冷設施建設,引導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促進農產品綜合開發利用,延長產業鏈、提升附加值。推動創建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標,建立順暢的營銷體系,確保產業增值增效。
(三)健全農業產業經營組織體系。發揮龍頭企業在開拓市場、品牌營銷等方面的優勢。發揮農民合作社在生產組織、農資采購、技術指導等方面的優勢,支持發展訂單農業。發揮家庭農場、農戶在家庭經營生產方面的優勢,支持其參與組織化生產。推動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形成差異化競爭、功能互補的良好格局。
(四)強化先進要素集聚支撐。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全產業鏈發展,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對接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引導和推動更多資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產業集聚。搭建市場信息服務平臺,引導建立行業協會、信息網站等,實現服務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互惠共享。
(五)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將增加農民收入作為培育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的重要目標,帶動農戶參與產業發展,讓農民分享產業發展紅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做實利益聯結。鼓勵各地推廣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形式,構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贏的長效機制。
主要支持省域內基礎好、規模大、有特色、比較優勢顯著的重點產業。各省申報建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應將其主導產業落實到具體品種類別,不得籠統地將水果、畜禽、水產等綜合性行業作為主導產業。
(2)附省農業農村(農牧)廳黨組集體研究會議紀要。
(3)附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提交的上報文件。
(4)每個集群需編制三年建設方案(附產值表及建設縣市基本情況表),建設方案須嚴格按照《通知》模板編制。
(5)申報文件和證明材料分別裝訂成冊。證明材料中必須有省政府出臺的產業發展指導意見或發展規劃。
(6)所選產業需具體到品種,不得申報糧食、果蔬、畜禽、水產等綜合性產業。
(7)全產業鏈總產值超100億元,西藏和新疆超50億元。
(9)集群范圍內有2個以上(含2個)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10)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設內容不得出現《通知》要求的負面清單內容。
(6)—(10)項出現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評審資格,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