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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3-02-08 11: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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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決策部署,按照《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數字鄉村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關于推進農業數字化轉型,提升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的部署要求,根據《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修訂)》(農市發〔2021〕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我部決定啟動2023年度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建設內容及所起作用,示范基地按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四種類型申報。申報主體應為農業農村信息化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各類社會主體,重點向市場主體傾斜。在《認定辦法》要求的基礎上,本次認定工作將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為目標,以產業急需為導向,遴選認定運用互聯網理念和信息技術在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促進現代種業和耕地保護建設、提升全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掌握并應用農業信息化關鍵核心技術、裝備的創新研發主體。側重認定一批體現智慧農業建設水平的生產型示范基地,申報其他類型的主體也應在服務數字鄉村及智慧農業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各類型示范基地按照生產型不低于55%、經營型不高于20%、服務型不高于15%、管理型不高于10%進行遴選認定。
(三)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根據申報材料、評分標準科學嚴謹開展評審,提出擬認定名單,經農業農村部官網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批,最終由農業農村部發布2023年度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名單并授牌。
申報主體須向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提交《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書》、《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基本情況表(分類型)》及相應輔證材料。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材料應包括正式報送文件、經審核的示范基地申報書、基本情況表及輔證材料、省級專家組初審推薦名單(含推薦排序)及專家組成員名單。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須報送紙質版及電子光盤版推薦材料各1套,并同步發送電子版推薦材料至nyncbxxzx@agri.gov.cn。
(三)嚴格工作紀律,按時報送材料。示范基地推薦、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請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抓緊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務必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按照《認定辦法》和申報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附件2、3)。
聯 系 人:康婷、于海鵬
聯系電話:010-59192789、59192343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郵編100125(請注明“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材料”)
電子郵箱:nyncbxxz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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