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策劃 ›
作者:
發布:2021-12-13 11:21:25
閱讀:110
第一個中央 “一號文件“:
1982年1月1日
(正式承認包產到戶合法性)
第二個中央 “一號文件”:
1983年1月2日
第三個中央“一號文件”:
1984年1月1日
第四個中央 “一號文件”:
1985年1月
第五個中央 “一號文件”:
1986年1月1日
第六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4年2月9日
第七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5年1月30日
第八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6年2月21日
第九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7年1月29日
第十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8年1月30日
第十一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09年2月1日
(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
第十二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0年1月31日
在統籌城鄉發展中加大強農惠農力度
2010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發布,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強化“三農”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則和措施,包括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協調推進城鄉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等。
文件特別強調了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劃水平和發展質量,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第十三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1年1月29日
第十四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2年2月1日
第十五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3年1月31日
第十六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4年1月19日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2013年,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持續向好、穩中有進。這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轉型期,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環境更加復雜、困難挑戰增多。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穩中求進,改革創新。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發布。指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激發農村經濟社會活力;要鼓勵探索創新,在明確底線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試,尊重農民群眾實踐創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許采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鄉統籌聯動,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第十七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5年2月1日
第十八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6年1月27日
第十九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7年2月5日
第二十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8年1月2日
第二十一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19年2月19日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第二十二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20年2月5日
第二十三個中央 “一號文件”:
2021年2月1日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全文共5個部分,包括:總體要求、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免責聲明:本文來源于農民日報、新三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注明!內容旨在提供行業資
推薦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