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
農建發〔2022〕5號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關鍵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有力支撐了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能力的提升。受建設年限、投入水平、因災損毀等因素影響,部分已建成高標準農田質量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為做好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完善農田基礎設施,以基礎設施現代化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依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部署,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圍繞“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八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因地制宜確定改造提升內容,著力提升建設標準和質量,打造高標準農田的升級版,形成一批現代化農田,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鼓勵多元參與。切實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健全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投入保障機制,加強資金保障。切實保障各級政府投入,鼓勵各地通過土地出讓收益、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金融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
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糧食產能。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已建高標準農田存在的主要障礙因素,根據自然資源稟賦、農業生產特征,因地制宜確定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重點內容,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提高建設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
堅持科學布局,分區分步實施。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對接國土空間規劃、水安全保障規劃等,做好與“三區三線”劃定工作的銜接,重點在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科學安排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區域布局,分階段、分區域統籌實施改造提升項目。
堅持良田糧用,嚴格保護利用。對改造提升后的高標準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統一上圖入庫,強化高標準農田監測與用途管控,完善管護機制,保障持續利用。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改造提升后的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
(三)目標任務。2023—2030年,全國年均改造提升3500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后的高標準農田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通過改造提升,解決已建高標準農田設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設標準低等問題,農田基礎設施和耕地地力水平進一步提高,工程設施使用年限進一步延長,真正達到高標準,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構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分類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
(四)堅決完成建設任務。各地要按照《規劃》要求,切實落實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任務。在科學規劃論證的基礎上,逐級細化分解下達年度建設任務。要采取“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的方式,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摸底、前期論證、初步設計等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先行立項,強化項目儲備,進一步優化項目管理流程,壓縮前期工作時間,優化項目組織實施和驗收方案,確保項目及時立項、及時開工、及時驗收。各地要抓緊開展2023年改造提升項目前期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改造提升項目儲備。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調度制度,開展項目建設進度監測,及時通報各地項目進展情況,采取實地督促指導等硬手段、硬措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
(五)統籌優化建設布局。各地要落實《規劃》要求,結合國土空間規劃、水安全保障規劃等,科學編制本地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統籌安排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布局。分區域、分類型明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標準。重點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范圍內建設標準偏低、設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損毀嚴重,糧食產能達不到國家標準的高標準農田進行改造提升。對建設內容部分達標的項目區允許各地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開展有針對性的改造提升;對建設內容達標的已建高標準農田,若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可逐步開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結合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和數字農田建設,強化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成效。
(六)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各地要摸清已建高標準農田現狀分布及主要障礙因素,綜合考慮糧食產能、土層厚度、土壤質量、灌排設施和田間道路配套等情況,合理確定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時序。對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范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優先納入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范圍:位于糧食主產區和鄉村振興重點支持地區的;位于大中型灌區內的;列入中央和地方重點督辦事項的;因災害等原因損毀需要盡快恢復農業生產的;改造后產能提升明顯,有利于農業轉型升級的;建成年份較早、投入水平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
(七)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等標準,針對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機械化水平相對較低,或已建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偏低、農田設施老化損毀嚴重的區域,著力更新改造農田設施,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重點開展田塊整治、灌排設施提升、田間道路改造、農田輸配電建設、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田塊整治措施: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田塊,平整土地,減小田面高差和坡降。適應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生產經營的需要,根據地形地貌、作物種類、機械作業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風蝕水蝕等因素,合理確定田塊的長度、寬度和方向。田塊整治后,有效土層厚度和耕層厚度應滿足作物生長需要。
——建設灌溉與排水設施:適應農業生產需要,開展田間灌溉排水設施建設,有效銜接灌區骨干工程,合理配套改造和建設輸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溝(管)道及渠系建筑物等,實現灌排設施配套。因地制宜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配套田間小型水源工程。
——修建田間道路:按照“有利生產、兼顧生態”的原則,優化田間道(機耕路)、生產路布局,合理確定路網密度、道路寬度,根據實際需要整修和新建田間道(機耕路)、生產路,配套建設農機下田(地)坡道、橋涵、錯車道和回車場等附屬設施,提高農機作業便捷度。平原區道路通達度100%,山地丘陵區道路通達度不小于90%。
——配套農田輸配電設施:對適合電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農田,鋪設低壓輸電線路,配套建設變配電設施,合理布設弱電設施,為泵站、河道提水、農田排澇、噴微灌、水肥一體化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
——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根據農田防護需要,新建或修復農田防護林、岸坡防護、坡面防護、溝道治理工程,保障農田生產安全。推廣生態型改造措施,以生態脆弱農田為重點,因地制宜加強生態溝渠及其它耕地利用設施建設,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八)著力提升耕地地力。針對地力水平相對較差的區域,重點通過綜合性的地力提升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糧食單產水平,全面改善農田生產條件,確保農田持續高效利用。重點開展土壤改良、障礙土層消除、土壤培肥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土壤改良:采取摻黏、摻沙、施用調理劑、施有機肥、保護性耕作及工程措施等,開展土壤質地、酸化、鹽堿化及板結等改良。
——障礙土層消除:采用深耕、深松等措施,消除障礙土層對作物根系生長和水氣運行的限制。
——土壤培肥:通過秸稈還田、施有機肥、種植綠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
三、完善政策與要素保障
(九)加強資金保障。各地要根據《規劃》和相關建設標準要求,研究確定不同類型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投入標準,壓實地方政府投入責任。完善多元化籌資機制,按規定及時落實地方資金,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債券、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土地出讓收入等,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力爭高標準農田建設畝均投入逐步達到3000元左右。
(十)實行高標準農田特殊保護。改造提升后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經依法批準占用高標準農田的,嚴格實行高標準農田先補后占和占補平衡、進出平衡,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推動將高標準農田保護情況納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等年度考核評價,督促地方采取措施,切實防止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因建設占用、農業結構調整而減少。
(十一)加強建后管護。完善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制度,明確地方各級政府相關責任,落實管護主體,壓實管護責任。各地要建立農田建設項目管護經費合理保障機制,多渠道籌措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資金,積極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管護模式,加強專業管護機構、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提高高標準農田管護水平。
(十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構建群眾監督參與機制,提高建設質量。加強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相關政策宣傳引導,激發相關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積極性。
(十三)強化信息化監測監管。充分利用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全部納入監測監管范圍,確保建成面積及時足額上圖入庫。加強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應用,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遙感監測等先進技術作用,構建高標準農田立體化監測監管體系,實現農田建設全程信息化監控和精準管理。加強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定期更新共享數據。
四、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農田建設工作的領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好農田建設集中統一管理職責,主動對接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明確工作分工,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做好項目管理,從嚴開展監督。市縣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好項目實施,確保建設任務落實落地。
(十五)加強考核評估。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任務實施,對任務目標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分析和定期評估,發揮好規劃引領作用。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激勵工作,強化評價結果運用。綜合運用實地評估、明察暗訪、遙感監測等方式,加強對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質量、管護利用等全過程的監測監管,切實提升建設成效。
(十六)強化宣傳引導。深入總結推廣改造提升典型案例、技術集成模式等經驗做法,組織開展觀摩交流活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農田建設新進展新成效,為凝聚各方力量持續推進農田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