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面對世紀疫情和百年變局交織的嚴峻形勢,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砥礪奮進,奮力完成改革發展艱巨任務,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領先地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快壯大,產業鏈韌性得到提升,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推進,實現了“十四五”良好開局。
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財政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認真貫徹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要求。一方面,從支出規模和政策力度著眼,兼顧穩增長和防風險需要,保持財政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不急轉彎,合理確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保持適度支出強度,抓實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另一方面,從優化結構和加強管理著眼,著力在及時、精準、有效上下功夫,建立實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提高財政支出效率,落實“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要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著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邁出新步伐、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強財政政策調節,保持必要的財政支出規模,2021年赤字規模為3.57萬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安排3.65萬億元,較好保障國家重大戰略任務。上海、廣東等地區率先開展全域無隱性債務試點,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并擴大范圍,優化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年新增減稅降費約1.1萬億元。
二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強,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啟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推動優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三是持續加大民生投入,支持全民免費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切實做好養老、教育、優撫、防災救災等工作,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四是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積極支持長江經濟帶發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浙江探索打造財政推動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等,發展格局進一步優化。
五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出臺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并擴大范圍,全面綠色轉型取得新進展。
六是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推進財政領域“放管服”改革,規范財務審計秩序,財政管理監督進一步加強。
七是深化對外財經交流合作,我國關稅總水平降至7.4%,加強國際抗疫合作,深化區域財經合作,舉行雙邊財經對話,推動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達成共識,國際合作拓展新空間。
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財政部門主動擔當作為、攻堅克難,財政收支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為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提供了財力保障。財政收入實現恢復性增長,2021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首次突破20萬億元,達到20.25萬億元,完成收入預算并有一定超收。財政支出繼續保持較高強度,2021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63萬億元,基層“三保”等重點領域得到有力保障。
2022年,財政部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不斷加大對市場主體支持力度,更好發揮財政穩投資促消費作用,加強風險防控,強化會計質量監督,優化財政科技經費管理,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保障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生態文明財稅支持政策,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深化對外財經交流合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財政預算執行總體較好,統籌保障能力不斷提高
2021年,國民經濟持續穩定恢復,主要預期目標全面實現。在此基礎上,財政收入實現恢復性增長,財政收支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一)財政收入恢復性增長,預算圓滿完成。
2021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首次突破20萬億元,達到20.2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0.7%,與2019年相比增長6.4%,完成收入預算并有一定超收。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15萬億元,同比增長10.5%;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11.1萬億元,同比增長10.9%。
受經濟穩定恢復和價格上漲帶動影響,在有效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的基礎上,稅收收入較快增長。全國稅收收入17.27萬億元,同比增長11.9%。其中,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主體稅種分別增長11.8%、15.4%、15.4%。非稅收入2.98萬億元,同比增長4.2%。
(二)保持必要支出規模,重點領域支出保障有力。
2021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63萬億元,同比增長0.3%,控制在年初預算規模以內。中央財政支出11.73萬億元,同比下降0.9%,主要是中央部門帶頭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大力推動財力下沉,保障基層財政運行,以及據實結算支出減少。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13萬億元,同比增長0.3%。財政支出壓一般、保重點,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三保”等重點支出增長較快,基本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教育、科學技術、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分別增長3.5%、7.2%、3.99%,均高于總體支出增幅。衛生健康支出在2020年疫情防控高基數增長15.3%的基礎上,2021年繼續保持較高強度,支出規模與上年基本持平。
(三)全面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財政資源更好用在刀刃上。
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將黨政機關過緊日子作為預算編制長期堅持的基本方針,把嚴把緊預算支出關口。一方面,中央部門帶頭過緊日子。2021年中央本級支出繼續安排負增長,進一步大幅壓減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和公用經費,精簡會議、差旅、培訓、調研、論壇、慶典等公務活動,從嚴從緊核定“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下降6%。另一方面,指導督促地方壓減一般性支出。督促地方厲行勤儉節約,從嚴編制預算,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標準,嚴禁違規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或建設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騰出更多財政資金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優化減稅降費等紓困政策,持續支持市場主體增強活力、發展壯大
市場主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財政部門不斷創新實施宏觀調控,優化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擴大普惠金融規模,加大財政獎補力度,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留住青山、贏得未來。
(一)優化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年減稅降費約1.1萬億元。
堅持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著眼“放水養魚”、增強發展后勁,切實把減稅降費作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之舉,精準實施減稅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一是制度性減稅政策繼續執行。堅持制度性安排與階段性政策相結合,降低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留抵退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環境保護和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制度性減稅降費政策繼續實施,政策積極效應持續顯現。
二是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突出強化。在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減免力度,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征收所得稅。2021年,市場主體活躍度約為70%。
三是制造業和科技創新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改革清繳核算方式讓企業盡早受益。將運輸設備、電器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緩解生產成本上升帶來的影響。
四是疫情期間出臺的階段性政策分類調整、有序退出。延續實施疫情期間出臺的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增值稅、免征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費等政策至2021年底,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對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臨時性、應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執行。
五是違規涉企收費整治工作有力推進。繼續清理收費基金,相繼取消港口建設費、普通護照加注收費。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征收標準,在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加大對各類違規涉企收費的整治力度,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防止弱化減稅降費政策紅利。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減稅降費措施有力落實,全年新增減稅降費約1.1萬億元,實現了“放水養魚”、“水多魚多”良性循環。目前,我國市場主體總量超過1.5億戶,其中企業4000多萬戶,個體工商戶突破1億戶。企業效益狀況持續改善,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8.71萬億元,同比增長34.3%,兩年平均增長18.2%。
(二)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市場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效緩解。
一是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更好發揮。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并明顯降低費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全年完成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7542億元,累計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達1.46萬億元,服務各類市場主體118萬戶,合作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降至0.82%,同比下降0.13個百分點,與商業性擔保機構2.5%的擔保費率水平相比,全年為融資主體節約擔保費超100億元。
二是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繼續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個人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小微企業給予貼息。階段性擴大支持范圍,放寬小微企業申請條件,提高個人貸款額度上限,推動創業擔保貸款增量擴面。2021年,中央財政撥付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獎補資金63.36億元,同比增長65.9%。
三是探索金融服務市場主體有效模式取得積極成效。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2019-2021年,累計推出三批、共179個試點城市,安排獎勵資金71.4億元。為進一步優化績效指標、突出以點帶面,將試點城市獎勵政策升級為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政策,推動建立常態化獎補激勵機制,自2022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安排獎補資金22.5億元,支持打造普惠金融示范區。
(三)實施財政獎補政策,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啟動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獎補政策。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35億元,重點支持兩批共1379家重點“小巨人”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水平。在中央財政的支持和引導下,目前共培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762家,“小巨人”企業今年首次實現全國覆蓋。其中,已上市“小巨人”企業300余家,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增速和凈利潤平均增速超過25%,是全部上市公司均值的兩倍左右。
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超2.8萬億元資金精準高效惠企利民
在認真總結2020年直達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建立了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并擴大范圍,優化分配流程,強化資金監管,持續保持直達機制“快、準、嚴”的特點和體系成熟、運作靈活的突出優勢,促進管理效能和資金效益“雙提高”。
一是資金范圍逐步擴大。將直達資金范圍由原來的增量資金,過渡到以存量資金為主,資金總量超2.8萬億元,基本實現民生補助資金全覆蓋。
二是資金下達早、分配效率高。在2020年10月將接近85%的資金提前下達到地方,在全國人大批準預算后一個月內,將除少量據實結算項目外其他資金全部下達到地方,為地方合理安排項目留出充裕時間。增量資金更多向市縣基層傾斜,執行中允許地方對分配結果作必要調整,推動提高分配科學性和項目質量。
三是直達資金制度體系基本構建。圍繞資金分配下達、支出使用、資金支付、監控監管等方面,印發《財政部關于做好2021年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強化制度規范和執行約束,確保資金用于惠企利民領域。
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已全部下達到省級,省級財政分配省本級使用1萬億元,下達市縣1.8萬億元。各地通過直達資金安排項目超過43萬個,累計實現實際支出2.67萬億元,占中央財政已下達的95%,支出進度明顯高于一般預算資金。
一是升級改造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面覆蓋指標流、現金流和信息流,強化從資金源頭到使用末端的全鏈條跟蹤監管。密切與審計署、人民銀行等部門溝通聯系,加強信息共享與工作配合,動態跟蹤直達資金的分配、撥付和使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
二是嚴格直達資金監管。發揮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就地就近監管優勢,對重大疑點問題展開現場核查,實現從財政支出端、資金使用端到項目建設端的全鏈條監管。建立健全重大問題通報約談制度,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責任,切實做到發現一起、徹查一起、問責一起,確保直達資金規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加強對地方督促指導。督促省級財政部門繼續加大財力下沉基層力度,引導地方在中央直達資金基礎上因地制宜擴大當地直達資金的范圍和規模,放大直達機制效果。
各地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優化支出結構,突出直達資金的使用重點,推動資金投向緊要處、關鍵點、刀刃上,為地方落實惠企利民政策,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提供堅實保障基礎。據統計,直接用于就業方面的資金支出超510億元;用于養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資金支出超1.92萬億元,約占總支出的72%;相關直接惠企支出累計超過6000億元,惠及各類市場主體達166萬余家,合計超過200萬家次;安排1億元以上項目近3000個,規模超過1.3萬億元,保障農田水利、交通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項目有序開展,有效促投資、補短板。
政府債務管理不斷加強,債務風險化解工作扎實推進
堅持開好“前門”、嚴堵“后門”,依法健全規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初步建立起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制度體系,債務風險化解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2021年國債發行任務順利完成。全年實際發行內債6.79萬億元,同比下降4.2%,其中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分別發行6.49萬億元和3068億元,為滿足中央財政籌資需要提供堅實保障。
二是國債發行節奏控制在合理區間。適度壓降國債籌資成本,進一步加強國債發行與預算執行、庫款管理的協調配合,完善記賬式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適時調整儲蓄國債發行利率,積極穩妥開展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試點工作。
三是國債市場對外開放邁出新步伐。中國國債正式納入富時全球國債指數,我國國債被全球三大主流債券指數盡數納入,推動國債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截至2021年末,境外機構持有我國國債規模達2.45萬億元,占記賬式國債余額比例超過11%。
2021年,全國人大批準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3.65萬億元,其中用于項目建設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3.5萬億元。為更好發揮專項債券拉動有效投資、穩定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強化專項債券管理。
一是合理確定新增限額。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充分考慮各地區財力和債務風險水平等因素,科學分配分地區專項債券額度。控制高風險地區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規模,避免高風險地區風險持續累積。
二是嚴把資金支持方向。會同發展改革委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儲備,加強專項債券投向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嚴禁將專項債券用于各類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以及各類非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指導地方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原則,加大對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堅決不撒“胡椒面”。
三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開展全生命周期績效管理,壓實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管理責任。常態化組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開展專項債券使用管理情況核查,覆蓋全部新增專項債券項目。建立違規使用專項債券資金處理處罰機制,強化對違規行為的硬性約束。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累計發行3.43萬億元,占下達額度的98%,全年發行工作基本完成。資金全部用于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其中約五成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領域;約三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衛生健康、教育、養老、文化旅游等社會事業;約兩成投向農林水利、能源、城鄉冷鏈物流等,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資需求,有效發揮了專項債券“四兩撥千斤”的帶動作用。
堅持財力下沉,“三保”底線兜牢兜實
地方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是保障群眾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動政府履職和各項政策實施的基礎條件。財政部堅持將兜牢“三保”底線作為財政工作的硬任務,不斷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強化監督問責,增強基層“三保”保障能力,確保基層財政平穩運行。
在實際新增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中央財政通過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其中,下達一般性轉移支付7.49萬億元,增長7.8%。下達均衡性轉移支付1.89萬億元,同比增長10.1%。下達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3373億元,同比增長13.2%。下達老少邊窮地區轉移支付3027億元,同比增長8.5%。
中央財政不斷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引導轉移支付資金向財力薄弱地區傾斜,支持地方提高財力水平,保障“三保”支出。按照“縣級為主、市級幫扶、省級兜底”的原則,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抓好縣級“三保”預算編制的審核工作,切實擔負起促進省以下財力均衡的責任,對財力薄弱地區加大傾斜和支持力度。縣級財政部門逐項足額編列“三保”支出,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的優先順序,全力保障基層“三保”所需經費。同時,不斷強化激勵約束,對加強困難縣最低保障、提高縣級財力水平和均衡度成效明顯的省份,在資金分配時予以獎勵。
(三)強化監督指導,積極防范和化解基層財政運行風險。
一是探索建立地方財政運行監測機制。對地方“三保”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暫付性款項、國庫款等,開展聯動監測和動態預警。要求地方財政部門對收支矛盾突出、債務風險高、暫付性款項規模大、庫款保障水平持續偏低的縣區實行重點監控。對審計監督和日常監測中發現的個別縣區未及時足額保障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發揮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就地就近優勢。各地監管局緊盯地方“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債務總體風險、超出財政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養老金發放缺口等影響地方財政運行的重要事項,對于屬地存在重大違規違紀或風險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報告。
堅持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持續加大科技投入,創新完善政策機制,深化管理改革,支持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切實提高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和安全穩定能力。
(一)優先保障科技支出,科研創新創造活動得到有力支撐。
一是堅持把科技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在中央本級支出繼續負增長的情況下,安排中央本級科學技術支出3205.54億元,重點保障科技支出。同時,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等支持力度。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720.91億元,同比增長15.3%。
二是落實和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允許企業選擇提前享受上半年或者前三季度政策優惠。全年全國共32萬戶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減免稅額3333億元。其中,18.6萬戶制造業企業享受減免稅額2259億元。
三是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出臺7個方面25條政策舉措,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為科研人員“松綁”,為創新創造加力。其中,預算科目大量精簡,從9個以上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個;間接費用比例大幅提高,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
(二)支持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創新鏈整體效能明顯提高。
一是著力攻克“卡脖子”技術。積極支持圍繞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關鍵產品,布局“補短板”和“建長板”并重的創新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力量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
二是不斷增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鼓勵科研院所改革發展,推動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培養、引進、使用科技人才,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
三是引導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成果轉化。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運用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等方式,引導地方、金融資本加大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使用“先實施、后撥款”的資助模式,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化、產業發展的銜接。
四是切實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推動在科技領軍企業布局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提升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
(三)加快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經濟質量效益穩步提升。
聚焦制造業重點產業鏈條,圍繞堵點、斷點問題,支持產業鏈協同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優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政策,提高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指導目錄的針對性,簡化資金申報程序,鼓勵地方出臺首臺(套)應用的激勵措施,支持創新產品推廣應用。促進制造業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充分發揮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重點領域投入,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財政部門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突出民生兜底,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推動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政策,民生保障根基進一步筑牢。
一是財政政策與就業政策協同聯動。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充分考慮宏觀政策對就業的影響,提升重大政策規劃、重大工程項目、重大生產力布局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將規模性減稅降費作為宏觀調控的關鍵性舉措,突出支持制造業升級,以及量大面廣、吸納就業多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是就業資金保障不斷強化。2021年,中央財政下達就業補助資金565.9億元,支持地方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積極用好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提取的超過1000億元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支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失業保險“保生活、穩崗位、促就業”作用,支持促就業、職業培訓等政策實施。
三是推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堅持“應培盡培、應補盡補”,支持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將范圍拓寬至各類企業職工,涵蓋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脫產培訓等各類培訓,適當擴大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覆蓋范圍,將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
四是援企穩崗政策發力顯效。在2020年超常規支持穩崗就業的基礎上,延續實施以工代訓政策至2021年底,對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給予培訓補貼。延續實施并調整優化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至2021年底,擴大受益主體,將返還比例由50%調整為大企業30%、中小微企業60%。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五是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工作扎實開展。完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繼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稅收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補貼等。統籌用好公益性崗位,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就業援助。
2021年,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269萬人,比上年增加83萬人,超過1100萬人的年度目標;全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平均值為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0.5個百分點,低于5.5%左右的年度目標。
(二)優先發展教育事業,推動教育向更加公平而有質量邁進。
一是教育投入穩定增長。認真落實“一個一般不低于,兩個只增不減”要求,2021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3.76萬億元,同比增長3.5%。資金分配重點向義務教育、中西部地區和“人”傾斜,著力補齊教育領域短板弱項。其中,中央對地方教育轉移支付的56%用于義務教育,83%用于中西部地區;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的63%用于教師工資和學生資助。
二是助力教育公平穩步推進。中央財政安排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198.4億元,同比增長5.3%,支持地方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安排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298.5億元,支持地方持續改善農村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增加城鎮學位供給。完善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將國家助學最高貸款額度提高4000元。安排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769.6億元,同比增長4.3%,鞏固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小學階段免費教科書國家基礎標準從每生每年90元提高到105元;從秋季學期起,將農村義務教育學生膳食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從每生每天4元提高到5元。全國約1.56億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并獲得免費教科書,約1400萬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實現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兩免一補”經費可攜帶。
三是促進教育更高質量發展。安排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資金277億元,同比增長7.7%,支持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水平,推進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完成高職三年擴招任務。提高中央高校數理化生、臨床醫學等學科博士生的生均定額撥款標準,加大基礎學科和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深入推進“雙一流”建設,助力高校改革發展。推動中西部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基本科研業務費用于青年科研人員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預算的50%。
(三)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持續提升。
一是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至4.5%,重點支持收支矛盾突出省份,提高對出現缺口的上解省份的返還,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2021年,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金總規模達到9300余億元,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受益金額超2100億元。按照4.5%左右的幅度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規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積極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推動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二是困難群眾兜底保障不斷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覆蓋范圍等。2021年,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473.21億元。優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將住房安全保障對象由“十三五”時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調整為農村低收入群體等6類重點對象。支持各地開展殘疾人康復、托養、助學、文化、家庭無障礙改造等,推動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加強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三是優撫安置工作有序開展。按10%左右幅度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2021年,中央財政下達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515億元,其中提標資金20.4億元,保障優撫對象824萬人。在建黨百年之際向3.4萬名老黨員每人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5000元,充分體現對建國前入黨老黨員的政治優待和生活關懷。下達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23.8億元,支持地方解決重點對象在現有醫保報銷之外的特殊困難,切實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支持實施縣級以下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整修工程,改善54萬座烈士墓及2萬處其他烈士紀念設施環境面貌。
(四)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醫療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一是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切實保障。各級財政對醫保基金負擔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給予適當補助。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30%、40%、50%的比例實行分檔補助,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本輪疫苗接種期間每半年結算一次。2021年12月,中央財政下達2021年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補助資金103.8億元。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21年底,我國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覆蓋率超過80%。
二是促進衛生健康服務水平有效提升。下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56億元,支持向居民免費提供健康教育、預防接種、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74元提高至79元。下達重大傳染病防控經費193億元,推動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開展艾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控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下達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91億元,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在資金分配時向村衛生室適當傾斜。提升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下達補助資金307億元,助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衛生健康人才培養、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等。下達補助資金133億元,落實計劃生育服務保障。
三是推動醫療保障事業穩步推進。合理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下達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3593.87億元,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304.27億元,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參保,開展疾病應急救助等。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加快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等。
(五)積極發展公共文化事業,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
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相關資金230.3億元,保障公共文化服務,強化績效導向,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蓋面和實效性。統籌支持全國5萬余個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按規定免費開放和提供公益性講座、展覽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持地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推動實施智慧圖書館、公共文化云、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等項目,開展廣場舞展演、村晚等民俗節慶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文化權益。支持為脫貧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選派文化工作者1.9萬人,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全民健身,支持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籌辦備賽,加快體育強國建設。
積極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發展格局不斷優化
協調既是發展手段又是發展目標,同時還是評價發展的標準和尺度。財政部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堅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支持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落實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著力解決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推動構建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一是保持過渡期內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并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財政投入規模,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
二是加大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投入力度。將原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調整優化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資金分配重點向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鄉村振興底子薄的地區傾斜。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銜接資金1561億元,比2020年增加100億元,主要用于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培育和壯大欠發達地區特色優勢產業,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等。
三是相關轉移支付向重點地區傾斜。脫貧攻堅期內傾斜支持832個脫貧縣特別是“三區三州”等原深度貧困地區的相關轉移支付,過渡期繼續采取適當方式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脫貧地區傾斜。
四是延續實施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延續優化脫貧攻堅期的主要制度安排,保持整合資金范圍總體不變,明確2021-2023年在脫貧縣延續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政策,2024-2025年政策實施范圍調整至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確保平穩過渡。
五是積極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調整優化政府采購政策繼續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要求各級預算單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預留食堂食材采購份額,通過“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2021年“832平臺”累計成交額超過100億元,帶動脫貧地區農戶穩定增收。
一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充分調動和保護種糧農民積極性,安排1204.85億元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200億元。大力推進種業振興,支持新創建10個國家現代種業產業園。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國建設高標準農田1億畝,加大東北黑土地保護支持力度。啟動實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支持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強化加快實施防汛抗旱水利能力提升工程經費保障。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修訂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優化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政策,持續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2021年中央財政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333.45億元,同比增長16.8%,為1.88億戶次農戶提供4.78萬億元風險保障。支持“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建立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實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質和奶業振興行動,積極做好動物防疫相關工作。2021年,全國糧食總產量68285萬噸,再創新高;豬肉產量5296萬噸,基本達到歷史正常年份水平。
二是為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新創建50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50個優勢特色產業集群、298個農業產業強鎮,促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作,增強農產品生產供給彈性和抗風險能力。實施新一輪漁業發展支持政策,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解決農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健全耕地輪作休耕制度,支持農業綠色發展與技術服務,啟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支持做好長江禁捕工作,保障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促進現代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三是推動鄉村宜居宜業水平持續提升。實施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財政獎補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深入推進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以農村污水、垃圾治理等為重點支持開展農村環境治理保護。支持建設400個“五紅四有”紅色美麗村莊。實施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政策。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國家級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支持地方探索鄉村全面振興的示范樣板。加大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實施國家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農業生產。
一是建立健全推動重大區域戰略落實的長效機制。印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財稅支持政策的方案》。研究起草中央財政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支持政策。修訂印發《東北振興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推動東北振興取得更大進展。
二是精準施策助力重點區域高質量發展。加快研究完善首都財政體制和稅收分成等辦法,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大對長三角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積極研究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的一攬子財政政策。推動浙江省探索創新打造財政推動共同富裕省域范例。支持上海浦東、深圳前海等區域發展布局,發揮先行區域引領作用。
三是支持特殊類型地區提高財政保障能力。加大對革命老區和原中央蘇區的支持力度。完善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分配管理辦法。加大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擴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范圍。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重點向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資源枯竭城市和獨立工礦區、采煤沉陷區傾斜。完善階段性財力補助資金分配辦法,保障資源能源型和東北地區困難縣區,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
加大生態環保領域投入力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
財政部門堅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打贏藍天保衛戰等七大標志性戰役,堅持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突出重點、創新機制,持續推動財政資源環境政策提質增效,穩步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為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提供堅實保障。
(一)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保障有力。
一是推動藍天保衛戰不斷深入。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275億元,同比增長10%,重點支持開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范圍,將冬季實行取暖的整個北方地區納入其中,覆蓋冬奧會空氣質量保障重點城市,并通過競爭性評審遴選出20個城市予以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清潔取暖率大幅提升,北方地區全年完成農村散煤改造420萬戶。2021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同比下降9.1%,優良天數比例為87.5%。
二是支持碧水保衛戰持續推進。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217億元,同比增長10%,以長江、黃河流域為重點支持地方開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等工作。2021年,全國地表水優良水質斷面比例為84.9%,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為1.2%,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
三是促進凈土保衛戰繼續深化。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資金44億元,加大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和風險管控支持力度,強化資金重點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提取和管理,防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風險。
(二)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扎實推進。
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穩步推進。安排資金99億元,繼續開展內蒙古烏梁素海流域等10個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啟動實施“十四五”期間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擇優選拔第一批10個項目,支持地方堅持系統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二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研究建立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財政保障制度,推動設立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5個國家公園,保護面積達23萬平方公里,涵蓋近30%的陸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積極推動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加強生物多樣性國際合作。
三是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深入實施。擇優選拔15個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支持沿海城市整體推進“藍色港灣”整治行動、紅樹林保護修復、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和入海污染物治理等,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海洋生態碳匯能力。
四是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環境修復治理有序推動。支持黃河流域、青藏高原等國家戰略涵蓋的重點生態地區,實施受損山體和地表植被恢復。支持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等綜合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建設,提升區域生態系統質量和服務功能。
五是林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大力開展。支持天然林保護全覆蓋、退耕還林還草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生態護林員政策,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強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進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
(三)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斷提升。
一是自然災害救災工作有效落實。第一時間啟動資金快速核撥機制,支持河南特大暴雨,以及云南漾濞、青海瑪多、四川瀘州地震,陜西、山西汛災等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及時下達中央冬春救助資金,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二是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積極推進。下達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補助資金70.54億元,支持17個重點省份、14個一般省份提升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支持開展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推動新型應急指揮通信、智能無人應急救援等6個領域33項自然災害防治技術工程化重點任務攻關。
三是財政應急管理政策體系逐步夯實。推進應急管理政策體系頂層設計,參與編制國家應急體系、應急物資保障以及消防事業等“十四五”規劃,提升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加快構建森林草原防滅火政策體系,制定森林消防航空器建設方案,壓實省級政府主體責任,提升航空消防能力。
(四)政府綠色采購政策不斷完善。
完善政府采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在全面落實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基礎上,研究制訂數據中心、打印復印耗材等政府綠色采購需求標準,積極推進在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綠色建材,運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廣綠色建筑。截至目前,紹興等六個試點城市已將209個試點工程項目全面推開,項目金額達1025億元。
認真履行財會監督職責,財經紀律執行嚴格有效
財會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部堅持把推進財會監督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建立健全財會監督體制機制,聚焦關鍵領域,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切實整頓財務審計秩序,確保中央重大財稅政策落實。
一是財會監督制度體系不斷健全。研究起草《關于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財政部關于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財會監督發現問題線索等工作辦法,深入推進預算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修訂工作,為履行財會監督職能構建更加完善的制度體系。
二是財會監督工作機制持續完善。加強跨部門協調配合,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等方面形成常態化、規范化機制。組織開展財會監督工作試點,以加強屬地重點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常態化監管為抓手,探索有效發揮財會監督職能作用的工作路徑。制發《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若干措施》,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實現對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全覆蓋”。
(二)加大監督力度,保障重大財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圍繞財政中心工作,切實履行財會監督職責,保障中央重大財稅政策有效落實。開展部分地區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專項核查,嚴肅查處動用財政資金違規興建樓堂館所不正之風。實施2019、2020年地方預決算公開情況專項檢查,促進提升地方預決算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組織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檢查,堅決制止涉企亂收費行為,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更好營商環境。開展部分地區惠民惠農補貼管理發放有關問題專項核查,持續督促各地做好惠民惠農財政補貼管理工作。針對個別地區擠占挪用財政支農資金等問題,組織專項核查,推動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管理。
(三)認真履行會計監督職責,推動市場經濟秩序和營商環境持續向好。
一是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嚴肅查處企業系統性財務造假等問題。
二是整頓注冊會計師行業秩序。聯合有關單位對會計師事務所“無證經營”、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網絡售賣審計報告、超出勝任能力執業等四類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三是加強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實行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全覆蓋”。
四是深化會計行業行政審批改革。積極推進會計行業電子證照改革,廣東、遼寧等14個省份成功實現電子證照簽發。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
五是提升注冊會計師行業信息化監管和服務水平。推動建立審計報告數據單一來源制度,積極推進全國范圍審計報告“一碼通”功能建設,遏制企業向不同部門和機構報送不同財務報告行為,規范財務審計秩序。推進部分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銀行函證試點工作,推動銀行規范函證收費標準,服務小微企業發展。
協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和財政管理監督,財政治理水平穩步提高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財政法治建設,積極發揮財政改革突破和先導作用,圍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蹄疾步穩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夯實財政管理監督措施,不斷提升財政治理水平。
一是預算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加強財政資源統籌、規范預算支出管理、嚴格預算編制、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等。深入推進預算公開,預算透明度進一步提高。完善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加快構建,財政資源配置使用效率不斷提高。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加快推進,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有效支撐。
二是稅收制度改革持續深化。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動印花稅法順利出臺。積極推進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稅種立法工作。不斷健全地方稅體系,結合消費稅立法,研究推進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改革。深入參與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國際稅收改革工作并積極發揮引導作用。
三是財政體制日益完善。落實好已出臺的醫療衛生、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職責范圍,完善相關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合理安排轉移支付資金。研究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同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擴大直達資金范圍。
四是國資國企等領域改革穩步推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相關工作。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健全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體系。深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改革,開展國有金融資本產權登記專項行動。研究健全國有金融機構授權經營體系,推動國有重點金融企業改革。
(二)優化財政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水平顯著提升。
一是財政法律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印發《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財政法治建設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推動出臺印花稅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制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出臺《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辦法》,廢止《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管理辦法》等四部規章。穩步推進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和關稅法立法工作。有序開展會計法(修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修訂)》等立法工作,政府采購等領域立法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深入開展財政基本法律制度、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財政收支管理國際規則、平臺經濟有關法律制度建設等領域立法研究和預算法立法后評估。
二是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深化財政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精簡審批事項。穩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與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扎實開展財政部權責清單編制工作。按照“權責法定、權責對等”的原則,逐項梳理法定依據、履責方式與追責情形。統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完善重大政策與決策制定程序,修訂《財政部立法工作規則》。對財政部所有規范性文件和上報國務院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防范化解財政法律風險。梳理規范締約流程,研究應對國際投資爭端仲裁案件,提升涉外法治服務水平。增強財政干部法治理念,大力加強財政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四是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規范。嚴格落實修訂后的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研究修訂《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辦法》,探索開展線上行政處罰聽證,規范財政行政處罰聽證程序。持續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完善財政行政執法程序和標準。
財政政策展望
2022年,財政部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持續改善民生,積極推出有利于經濟穩定的政策,政策發力適當靠前。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重點做好六個方面工作:
一是實施更大力度減稅降費,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圍繞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制造業等重點行業,堅持以階段性政策為主,與制度性措施相結合,兼顧財政承受能力和助企需要,實施更大力度的減稅降費。同時,落實落細已經出臺的各項減稅、緩稅和降費政策,在做好政策效果評估的基礎上,研究出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續政策。
二是保持適當支出強度,提高支出精準度。財政赤字保持在合理水平,擴大財政支出規模。大力優化支出結構,重點支持科技攻關、生態環保、基本民生、區域重大戰略、現代農業和國家“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加強分配方案備案審核,健全直達資金監控體系,促進財政資金規范高效安全使用。
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重點項目建設。按照保持政府總體杠桿率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優化債券使用方向,不撒“胡椒面”,重點支持在建項目后續融資。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深做細項目儲備,合理加快使用進度,確保債券資金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更好發揮對投資的拉動作用。
四是加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兜牢基層“三保”底線。較大幅度增加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特別是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向困難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傾斜,著力強化財力薄弱地區的資金保障。推動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財力下沉力度,確保兜住“三保”底線。加快縮小區域間人均支出差距,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五是堅持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節儉辦一切事業。繼續壓減非重點、非剛性支出,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強化“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加強對過緊日子落實情況的評估,嚴把支出關口。中央財政帶頭,地方財政也要從嚴從緊,把更多的財政資源騰出來,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六是嚴肅財經紀律,整飭財經秩序。對財經紀律始終保持敬畏,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規和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制度和規矩辦事,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切實加強財政管理,規范收支行為,嚴控樓堂館所建設,嚴禁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對國家統一的財稅政策,不折不扣執行到位,確保政令暢通、落地見效。對任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都要敢抓敢管,讓財經紀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